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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95-86651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月光湖路66号(示范区)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3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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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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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职能信息

一、职责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吐鲁番市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较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较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县政府对较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县生态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吐鲁番市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吐鲁番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落实自

治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并监督实施。按照自治区总量控制计划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各区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噪声、光、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拟订吐鲁番市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的实施。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吐鲁番

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

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

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实施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和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吐鲁番市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吐鲁番市规定,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体系。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考核、预警预测,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发布吐鲁番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吐鲁番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协调组织应对气候变化对外合作和能力建设。

(十)负责生态环境监察工作。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制度。根据授权对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吐鲁番市工作要求情况进行监察问责。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

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负责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办理。组织指导吐鲁番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

设和业务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水生态环境科。

(三)大气环境科。

(四)土壤生态环境科。

(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六)自然生态科。

(七)应对气候科。

区县生态环境局实行市以下垂直管理,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二级机构基本情况

(一)机构名称:吐鲁番市环境监察支队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月光湖路66号(示范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3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冬季)

联系方式:0995-8665737

负责人:许君

(二)机构名称:吐鲁番市环境监测站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月光湖路66号(示范区)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 下午16:30-20:00(夏季)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冬季)

联系方式:0995-8665086

负责人:冯涤陈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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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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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995-8520931

办公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吐鲁番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10:00-14:00下午16:30-20:00 冬季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