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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高新区(新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二)统筹协调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研究、协调实施重点专项规划;受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提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涉及经济安全及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四)负责汇总分析我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情况和执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议;协助上级部门落实相关价格政策;承担我区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五)承担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我区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我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和重大政策实施。推进西部大开发相关战略和重大政策的实施;推进我区城镇化建设。
(六)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研究提出我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目标政策及措施,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衔接平衡需要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市财政及区财政投入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编制、下达我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参与安排财政预算内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项目初步设计。配合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
(七)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审核上报专项规划;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推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八)贯彻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相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监督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
(九)负责我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参与拟订人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我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消费、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我区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协调生态建设、环保产业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决策部署;策划、组织及实施双创示范基地活动(“创响中国”、“双创活动周”);组织中央预算内投资“双创类”项目申报及审核工作;负责“中国双创在线”网站双创示范基地项目审核及管理工作;牵头完成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数据统计监测工作、绩效考核及评估工作;牵头负责双创示范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创升级版”、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副书记、主任阿布力克木·艾再孜:主持委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扶贫办工作。全面负责委行政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规划;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分管发展规划科、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王东军:负责重点、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跟踪和管理工作;负责我区全社会节能综合协调;协助主任分管产业综合科、节能监察中心工作。
咨询电话:0991-3196578 ,0991-3678635 投诉电话 0991-6686826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四平路2288号创新广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10:00-18:00 节假日 10:30-17:30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部门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 0991-3838794,负责人:陈华,任媛。工作人员:李晓熠,马爱萍,张晓蕊,陈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