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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沙依巴克区机构改革方案》(乌党办发〔2019〕11号)和区委、区人民政府印发的《沙依巴克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沙党发〔2019〕8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区委统战部领导。
第三条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民族、宗教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民族、宗教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监督实施和完善少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指导协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中考、高考政策照顾考生所填报民族成份与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容相一致的审核。
(五)参与拟订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研究分析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组织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权限内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六)研究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
(七)承担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责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合法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加强创新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检查、指导清真寺和宗教活动教育管理服务管委会的工作。负责权限内在宗教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核申报。
(八)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九)协助各片区管委会处理宗教方面的重要问题,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十)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宗教界依法开展对外友好交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负责朝觐的管理工作。
(十一)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第五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沙区民宗局科室分工职责
一、伊斯兰教协会办公室(202)
负责全区伊斯兰教依法管理工作,依据《伊斯兰教协会章程》,做好伊斯兰教协会换届选举,做好清真寺建章立制以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组织宗教人士的培养培训,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教育,负责清真寺安全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检查,对清真寺搬迁、重建、翻建、维修等事项与相关部门协作,进行服务管理。
二、综合行政办公室(204)
负责全局办公室日常工作的安排落实;负责全局财务、人事、工资、固定资产管理;会议筹备、接待等;各类宣传版面的制作,执法人员培训、保密工作;全局文件的收发、会议通知、筹备、组织工作;负责全区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综合(清真食品)办公室(206)
负责全区清真食品行业监督检查、现场勘验、资格认证,对符合《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发放清真标志牌;处理有关清真食品的信访;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维修翻建等申请报告的材料审核、实地查看以及施工中的监督管理。
四、朝觐、档案办公室(208)
负责沙区有组织朝觐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完善朝觐工作规章制度,开展朝觐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制止零散朝觐工作。负责全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文件、材料的撰写,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基督教、道教的日常管理。
咨询电话:0991-8720965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西街与克拉玛依西街入口交叉口东南5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10:00-18:00 节假日 10:30-17:30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领导联系电话,局长:阿迪力江·吾甫尔,联系电话:6139655,主持全局民族宗教工作,制定各项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涉及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安排落实宗教场所安全生产、宗教人士培训、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朝觐、清真食品管理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