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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计划;负责环境管理所需的监测工作,以及辖区内陆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履行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职能;承担节能减排的污染总量监测核定工作;协助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立实施污染源监测管理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管理、监督工作;协助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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