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制订区内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计划,负责确定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及建设管理;负责区内工程招投标(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设计)及质检、安监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基建工程报建申请;审核建设工程预结算;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代建管理;负责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区内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管理;负责对违章建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区内规划、国土协调管理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各种相关业务报批手续;负责市政及公共事业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环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李保卫:局长,兼任区建管中心主任,主持区建设环保局、区建管中心全面工作。
沈洋:副局长,分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城市照明、燃气、水务等业务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市水控集团;分管市政管理科、水务管理科。
方生:副局长,分管人防、房地产、住房保障、物业、建筑市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管理,负责上述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协调交通、用海、供水、供电工作;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高新分站;分管工程建设科、建设管理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协助李保卫同志推进区建管中心代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