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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珠海市斗门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文件精神,设立珠海市斗门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挂区商务局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科技、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及口岸的发展规划、制定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统筹科技、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及口岸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监测分析科技、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及口岸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科技、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及口岸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
(三)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工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情况综合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
(四)推进工业园区的综合协调和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研究协调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五)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国家及省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六)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发展规划,协调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七)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加快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结构。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品牌建设。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协调应对贸易纠纷等工作。负责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
(九)统筹协调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进商贸流通标准化。促进商贸服务业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拍卖、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
(十)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推动建设服务外包平台。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工作。
(十一)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协调加工贸易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工作。承担与港澳台经贸合作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关工作。推进经贸合作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承担海防相关职责。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十三)拟订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规划和促进科技发展、引进国(境)外智力等方面的规划 、制定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和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十四)牵头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协调、评估、监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管理省、市、区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负责科技监督评价和相关科技项目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等研发和创新。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
(十五)统筹科技服务业和技术市场发展。统筹推进全区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推动国家和省、市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六)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计划及国际交流项目计划,承担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科学技术奖等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七)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开展地震相关工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统筹规划股、科技与信息化股、工业发展股、商务股(口岸股)。
三、下属事业单位机构
珠海市斗门区中小企业局(内设经济运行股、企业项目服务股)、珠海市斗门区生产促进中心。
咨询电话:0756-2229826
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5、6楼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 邮政编码:51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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