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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是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正处级建制。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澳流动渔民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地区港澳流动渔民工作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港澳流动渔民的动态调研、信息管理、情况反映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负责港澳流动渔船海上作业、进港避风、补给、产品销售及跨海区(省区)作业的协调工作;协助或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及纠纷等。
(四)负责港澳流动渔民入户、转户和雇用境内渔工的审批管理工作;协同公安边防部门审核发放有关证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边防、户籍、渔场、渔港的管理及打击走私、偷引渡等违法活动;协同组织船员业务培训,检查监督港澳流动渔船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港澳流动渔船伏季休渔制度、渔船和马力双控制度的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渔业资源保护。
(六)负责落实国家渔业互助保险有关政策,建立渔船、渔民安全生产保障机制;负责为港澳流动渔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和救灾、赈灾等突发事故的处理。
(七)指导港澳流动渔民参与海洋综合开发,调整优化生产结构;协调和指导港澳流动渔民开发外海渔场和远洋渔业、水产养殖业、休闲渔业、水产品运输业、水产品加工和流通工作。
(八)负责港澳流动渔民的统战工作,组织开展与港澳渔民社团的合作与交流活动;指导港澳流动渔民与台湾渔民的沟通和合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件。
(九)承办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省流渔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756-2538500,2538888
办公地址:珠海市梅华西路与迎宾北路交汇处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