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信息化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负责全区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审批机制,对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事项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组织推进事权下放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监督区级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政务服务工作。牵头负责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负责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管理。指导各镇(街)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
(六)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七)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八)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开展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政策兑现服务工作。宣传推介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协助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
(十一)负责办理投资项目、国土规划、建设工程、环保水务、市场服务等领域的部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并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负责组织实施所承担的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查和验收工作。
(十四)协调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十五)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创新工作,协调各镇(街)、各部门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十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七)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机关日常工作及党务工作;承担督办、政务公开、信息化应用、依法行政、安全、信访、新闻宣传、编志、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和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负责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培训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审批业务有关法律的指导和监督。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审核工作。承担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经济服务审批处
负责依程序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涉及企业投资类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企业投资、工业等领域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权限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许可及其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依程序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涉及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及其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推进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及审批机制创新。
(三)国土规划审批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负责依程序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国土规划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国土规划领域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部分领域项目投资准入相关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推行公共资源综合监管和交易机制创新。负责推进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及审批机制创新。
(四)建设项目审批处
负责依程序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涉及建设、市政、人防、建设招投标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联合审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建设领域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推进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及审批机制创新。
(五)环保水务审批处
负责依程序纳入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的涉及环保、水务等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办理,及涉及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验收等工作。负责指导环保、水务等领域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推进相关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及审批机制创新。
(六)信息化建设和政务数据管理处
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区政务信息化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负责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推进全区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负责区财政投资政务信息化项目年度资金计划编制,以及项目立项审批、管理、验收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区政务信息化公共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指导镇(街)级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展的统筹规划和监督考核。负责全区政务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的管理培训、指导,协调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工作。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工作。
(七)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标准和规范。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负责统筹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全区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评价和年度报告工作,负责监督区级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各镇(街)、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分中心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受理服务对象对区级政务服务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对投诉进行查处。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体系民意调查和服务评价工作。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工作。建立审批服务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联审会办机制,为区重点企业(项目)提供配套服务。组织、协调、督办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负责收集并办理重点企业的意见、建议和投诉。宣传推介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协助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与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负责全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办、考核各镇(街)、各部门的热线工作。负责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其他具体工作。负责统筹政策兑现服务工作,协调各政策业务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兑现流程优化、事项标准化和服务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负责区级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处室业务范围内的创新服务工作。
(八)创新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处
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起草全区行政审批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区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创新工作。协调各部门、各镇(街)创新服务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协调和优化跨地域、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方式。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组织推进事权下放相关工作。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协调、考核各镇(街)、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审批服务优化等工作。
咨询电话:020-12366 ;020-3226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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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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