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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能
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 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哭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统筹 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 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规范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 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 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推动全县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拟订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九)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全县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全县食品及相关产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组织实施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全县商品条码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 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和保护运用。贯彻执 行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交易运营的政策措施、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全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协调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十八)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标准、质量和上市后风险管理。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 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确山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确山县公安局负责组 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确山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2.与确山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确山县农业农村 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 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确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确山县 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对通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药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药品,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确山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提出建议。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确山县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确山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确山县商务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合作磋商和立场协调等工作。确山县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确山县市场监督 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人事股
3、财务股
4、政策法规股
5、登记注册指导股
6、信用监督管理股
7、质量监督管理股
8、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盐监督管理股)
9、餐饮食品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0、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1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12、标准化计量股
13、市场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
三、联系电话
0396-7027720,0396-7027728
咨询电话:0396-2815485;0396-2810360(企业)/0396-2816097(个体、农合)、
办公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发区金水路60号 邮政编码:46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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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驻马店市确山县中原大道北段2999号确山县市民中心大楼(建业泰和府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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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4:30 下午:14:30-17:30
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396-7027720,0396-7027728。驻马店市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竹沟工质所咨询电话:13886107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