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国家和北京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落实北京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标准和规范,研究拟订本区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根据东城区城区总体规划,制定本区园林绿化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园林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区内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区绿地、树木的养护管理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本区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美化方面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
(四)依法负责全区园林绿化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古树名木登记、保护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对树木伐移、绿地占用、树木损坏等进行检查、审核;负责本区区域内城市绿线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绿地复核、验收、后续监督等工作;负责城市绿化代征地的接收、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园林绿化资源的调查评估、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树木绿地有害生物监测、检疫和防治工作。
(六)负责本区园林绿化的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区管公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制定全区园林绿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相关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推广;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八)承担东城区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绿地认建认养、花园式单位社区创建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
(九)负责本行业安全监管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区管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应的行业牵头责任;加强节日游园、公园水面活动和大型活动场地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树木、绿地的防汛抢险工作。
(十)在本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内加强为驻区中央单位、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十一)负责本区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东城区园林绿化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的党务、政务工作,负责拟定年度总结、计划、公文处理、信访、信息化、建议、提案、议案、档案、保密、年鉴、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日常管理、机关干部及退休人员医药费报销等后勤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园林绿化调研工作。
(二)绿化科
承担东城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及驻区各单位绿化美化工作;拟定本区绿化美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负责组织绿地、树木的认建认养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绿化美化创建和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树木绿地防汛抢险工作;负责全区绿化美化成果的普查和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绿化美化及环境布置工作。
(三)园林管理科
负责制定树木、绿地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区园林绿化养护检查、评比、验收和绿地登记评定工作;负责监督指导本区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区管公园和公共绿地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节日游园、公园水面活动和大型活动场地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本行业各单位建立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日常检查及进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园林绿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湿地管理(湿地资源调查职责除外)等工作;负责公园协会、园林学会的相关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地质公园、水利风景区、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等管理
(四)规划发展科
负责编制全区绿地系统规划;负责编制本区园林绿化建设的中短期计划;负责本区城市绿线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绿化工程建设的立项工作,对绿化建设项目的资金及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绿化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验收、审计、结算;负责本区绿化代征地的接收、管理工作;负责公共绿地和城市道路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检查、验收区内建设工程的绿化面积指标。
(五)资源保护科
依法负责本区园林绿化行政许可工作。依法负责本区绿地占用、树木移伐、古树名木移植的审核与审批工作;负责本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监管工作;负责辖区林木有害生物的监测和防控工作;负责审核审批的后续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园林绿化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园林绿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各支部的党建工作;负责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监督工作;负责科级干部的选拔、调配、培训、考核及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人员调配、工资、福利等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管理、评聘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统战等工作。负责对外宣传绿化美化政策,负责对外宣传和网络新闻宣传的组织、发布、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应急工作,负责内部刊物的管理、监督、指导;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工作。
(七)计划财务科
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财务预算、审计等工作;负责编制全系统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和上报财政预算、决算;负责园林绿化项目以及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的审批,负责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完成日常会计业务;负责制定年度财务内审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审计部门完成各项财务检查。负责园林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北中街甲1号
单位网址:http://www.bjdch.gov.cn/n1569/n3123415/index.html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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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07
咨询电话:64041796(办公室)
监督投诉:
办公室负责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及服务投诉、监督举报工作
监督举报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北中街甲1号东城区园林局办公室
举报电话:64041796
监督投诉的工作程序:
办公室按照举报内容的性质,按照保密的规定,进行内容的保密审查和处理,经办公室负责信访的干部备案后,提交有关部门主管科长和局长完成,并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监督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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