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米易县水利局
(一)划出的职责。
1.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责划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将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给米易生态环境局。
3.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
4.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责划给县应急管理局。
5.将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节约用水管理职责划给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优化和新增的职责。
1.将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职责调整为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将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职责调整为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
2.新增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职责。
3.新增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
4.新增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职责。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5.新增指导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职责。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四)关于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划转。
1.将所属事业单位米易县农村供水总站承担的农村供水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2.将所属事业单位米易县水土保持办公室承担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等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3.将所属事业单位米易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承担的水利工程管理等行政职能划归局机关,由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五)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米易县水利局办公室电话:0812-8172014
咨询电话:0812-8185528 办公室电话(传真号码):0812-8185538
办公地址: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812-8185538, (0812)8185528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1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