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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米易县委 米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米委发〔2015〕5号)要求,设立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政府部门。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米易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米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国家、省、市及县委等上级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三)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及跟踪督办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统筹、协调和处理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六)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七)做好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指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务信息工作。
(八)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九)按照上级政策部署,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
(十)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制定工作,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的接待、后勤管理工作,协调县政府领导的日常社会活动,为县政府领导服务。
(十二)受县财政部门委托,管理县政府机关的国有资产。
(十三)督促、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人民防空管理和监督工作。
(十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行政股(财务室)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及群团日常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思想建设、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目标(绩效)管理、人事管理、纪律管理、固定资产、财务、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综治工作、人口计生、信访等日常行政工作;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府及办公室值班工作;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一股
牵头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后勤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协调服务县政府领导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党组的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与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工作联络。负责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汇报材料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相关工作文件、材料;协助研究室起草《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暨安排;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印章、档案、收发管理工作;办理监察、审计、发改、物价、教育、财税、国资管理、政府法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扶贫移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机关事务管理、接待、信息、外事、侨台、金融、保险等方面来文、来电、会务及督查调研的办理。
(三)综合二股
办理农业、农村及农牧、林业、水务、气象、农业综合开发、烤烟生产、救灾、科技和知识产权、防震减灾、农村能源、工业经济、民营经济、工业园区管理、统计、招商引资、工商、质监、统征协调、商务、供销、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人防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及督查调研工作。
(四)综合三股
办理公安、国安、综治、司法、信访、交通运输、城管、应急、旅游、文化、体育、精神文明、民政、卫生、人口和计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地方志、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残联等方面来文、来电、会务及督查调研的办理。
(五)后勤股
负责县政府领导后勤服务工作;管理协调县政府办公室后勤工作;做好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用车的调度及车辆安全、车辆维修保养等工作,审核驾驶员出勤情况,做好对驾驶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用水、用电、卫生、安保的管理工作;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民政府研究室:负责《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年度工作总结暨安排的起草;参与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文件和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对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和全县政务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及政务动态的拟写、收集、整理、编辑、上报工作;认真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米易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统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解释、备案、清理工作,编辑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评估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全县行政调解的指导、督促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府行政行为听证事项;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米易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民防空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防空地下室的管理,会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设计审核、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承担监督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制定防空袭方案、保障计划、人口疏散和接收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发放防空警报和灾情警报,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建设,组织防空防灾演练;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开展避难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公民防护基本知识和技能;负责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应急救援方案,负责人民防空工程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对乡(镇)人民防空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米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米易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联系方式:0812-8172706
咨询电话:0812-8185538, (0812)8185528
办公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同和路1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部门联系电话,行政股联系方式:0812-8172706,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印章、档案、机要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思想建设、宣传文化、精神文明、目标绩效管理、人事管理、纪律管理、固定资产、财务、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综治工作、人口计生、信访等日常行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