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888XF2110707003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A区 | ||
网上支付 | 否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部门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受理条件 | 由各部队政治部门干事统一报送材料,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标准的,不予受理将材料退回部队政治部门,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要求告知部队政治部门干事。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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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58年1月9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条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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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 | |||||
受理 | 0个工作日 |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按照受理标准查验申办材料,对申办材料符合标准的,即时受理。 | 符合条件,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告知理由 | ||
审查与决定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 审核通过,立即办理。 | ||
颁证与送达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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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 |
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 样表下载 |
其他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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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 复印件 | ||||||
一 | 申请报告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2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加盖呈报单位、驻京部队大单位干部部门章及领导签字 |
二 | 干部任职命令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 |
三 | 干部任免报告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干部任职命令中未明确干部职级的(如未注明技术几级、正营职等) |
四 | 随军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文本类;纸质 | -- | 部队政治部门出具,内容包括:军人职级,军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配偶及随迁人员户口登记地址,结婚时间,双方婚姻及生育子女情况(如有离婚,须写入前次婚姻及子女情况)。 |
五 | 军官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 | 文本类;纸质 | -- | 公安现役部队提供警官证原件复印件。 |
六 | 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军人及配偶同时提供。 |
七 | 结婚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离婚或再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民政部门盖章)或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
八 | 出生医学证明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如群众主动提供本市司法局备案的具有法医物证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可替代《出生医学证明》。如随迁子女的父母为再婚,须提供该子女由调京人员监护抚养的法律文书或证件 |
九 | 失业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 |
十 | 进京落户地址情况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 | 文本类;纸质 | -- | 如落户在部队营房的提供营房部门同意落户情况原件,如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情况原件;如迁入在京直系亲属户内须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如新立户的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的房产证及亲属关系证件材料(原件) |
十一 | 进京落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 | 正本1份 |
--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 |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规范、齐全。 随迁子女均指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的亲生子女,不含收养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