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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灞桥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办字〔2019〕2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科技工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区科技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工业和信息化、信用工作、大数据资源管理和军民融合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战略规划,拟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全创新改革体系,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落实科技、外国专家、硬科技产业发展工作有关政策、规划。
(三)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承担国家和省、市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组织实施区级科技计划,负责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制定和发布科技计划指南。
(四)落实全市硬科技有关产业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推进全区硬科技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五)落实全市高新技术发展措施,归口负责科技企业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推动产业化基地、科技园区、孵化器、众创载体等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推进科技创新创业活动和相关服务事项。
(六)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参与推动全区产学研合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贯彻执行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有关科技人才工作。
(七)落实全市科技金融结合和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创新服务示范,负责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指导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八)研究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指导涉及资源环境、医疗卫生等社会建设和公益事业方面的科技工作;对接统筹城乡建设需求,加强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城乡统筹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开展农业科技研究与示范、科技扶贫、科技下乡工作;开展科技交流、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会展和科普工作。
(九)负责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组织实施专项计划项目,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区工作或定居政策,管理服务来我区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区出国(境)人员境外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与科技项目相关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调整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指导行业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街道、园区工业发展考核工作。
(十二)提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负责申报中省市各级扶持资金。
(十三)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推进相关技术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装备制造业振兴发展。贯彻国家、省、市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有关方针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十五)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管理工作。贯彻国家、省、市汽车及道路机动车辆工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
(十六)落实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措施、发展规划。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七)落实全市原材料和消费品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黄金、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稀土、钢铁、民用爆炸物、轻工、服装、纺织、食品、盐业、医药、家电的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落实促进中小微企业、非公有制经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亲商助企工作,开展面向大企业相关服务工作,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发展。
(十九)落实区县工业集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集群发展和工业集中区建设,负责工业集中区开展经济交流合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和指导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监督和管理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信用服务市场,推动和规范信用服务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二十二)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与交流。
(二十三)负责落实全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大数据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四)落实全市新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全区新经济产业发展,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
(二十五)落实全市数据技术标准和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推广与应用。
(二十六)负责全区数据资源、政务信息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数据人才培养工作。
(二十七)落实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落实全市智慧城市综合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规范标准,协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组织智慧城市重大课题研究,推动数据资源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
(二十八)承担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十九)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十一)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区科技工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工作,为数据资源管理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创新提供保障;落实全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的研究应用和产业发展,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区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信息化发展和数字经济工作;负责拟订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负责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保障工作。
2.区科技工信局负责食盐生产加工行业管理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市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咨询电话:86786658
办公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西安市科学技术局)、6号楼(西安市外国专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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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xaskjj@aliyun.com
西安市灞桥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各科室联系电话,科学技术科联系电话:83524019,负责科技工作创新改革;制定科技计划指南、科技经费预算并统筹协调实施,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负责科技协作联动,科技信息、统计工作;承办区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