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2017年12月29日,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正式挂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能力,进一步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省政府将我市及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列为全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按照试点工作要求,我市在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基础上组建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将市级28个部门110项审批事项全部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实施审批,这是我市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政审批效率提高、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将构建“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事、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的行政审批机制,努力建设更加现代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环境和更加公开透明的监管体系,让企业、群众办事更加快捷、便利。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的政策法规,推进“放管服”改革,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市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踏勘验收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的清理整顿工作,指导县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三)负责研究探索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规范审批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规范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集中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跟踪督办重大审批服务事项,协调解决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五)负责集中办理投资项目、市场服务、社会事务、城建环保、交运林水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组织集中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踏勘、联合图审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专家库。
(六)负责对未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安、国土和中省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进驻市为民服务大厅审批窗口的审批流程再造和工作规范,并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大厅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组织协调对市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研究制定市为民服务大厅窗口及其他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和考核方面的制度、办法、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和行为准则;负责组织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审批业务、规范化服务、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八)负责市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延安“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市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十)负责市级审批服务事项的咨询、引导工作;负责对市级审批服务违规违纪行为和投诉举报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与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推送、联系配合工作;研究制定审管分离、审管联动、协调配合、相互制衡工作机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
籍贯: 正处级
电话:数据未录入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各科室联系电话,政秘科负 责 人:罗慧,办公电话:0911-7092403 ,办公地址:陕西省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七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