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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统筹城乡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统筹办)是管委会内设机构,处级建制。加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牌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业农村、统筹城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经开区统筹城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政策。
(二)负责拟订全区统筹城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拆除项目、安置及配套项目组织、协调、实施、移交等工作;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项目建筑工地的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治污减霾、噪声污染等现场管理工作。
(四)协调当地行政区做好全区统筹城乡涉及乡村振兴战略、农村社会事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农村投资管理、农村基础设施等工作。
(五)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周边土地集约化利用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协调、服务建设单位做好土地利用、开发建设等工作。
(六)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申报有关工作,协调办理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报审手续以及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手续。
(七)负责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有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集体土地(泾渭新城除外)的征收征用、拆迁安置赔偿工作。
(八)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资金计划的摸底、编制工作,做好中、省、市补助资金申请工作。
(九)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项目规模调查摸底工作,协调做好选址、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等工作;协调建设单位按审定的安置项目规划方案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十)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进度管理,建立项目动态监测体系,服务项目法人做好建设过程中手续办理、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统筹城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方面与当地行政区协调工作,牵头建立两区协调推进平台及定期会商机制。
(十二)协调做好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农转居、清产核资、撤村建居、就业培训等无形改造工作。
(十三)协调做好全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社区建立工作,协调项目法人做好社区办公用房等资产移交工作。
(十四)协调组织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回迁后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做好风险评估、信息公开、信访接待、社会稳定等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营商环境提升、咨询服务和项目招商等相关工作。
(十七)根据管委会职能部门关于违建治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等执法意见,做好与当地行政区、项目法人等协调、督促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及信息、档案、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统筹城乡建设项目、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基础数据库并动态更新。
(十九)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统筹办负责对口承接市农业局、市城中村(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的职责和交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