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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是管委会内设机构,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的统一管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体系。
(四)推进全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养老、失业、工伤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和监督制度;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编制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负责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关处级以下员工、直属事业单位员工、公办学校教职工和编制外人员的录用、薪酬、档案和退休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
(六)负责办理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公办学校干部员工、驻区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工作。
(七)配合做好全区人才相关工作,负责西安市D、E类人才的受理、初审、申报,协调做好服务保障。
(八)负责全区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服务工作;做好吸引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工作;落实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
(九)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未成年工及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执行情况,对违法相关法律情况实施处罚,联系司法、法院协调裁审衔接等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人才中心、社保中心、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仲裁院工作。
(十二)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人社局负责对口承接市人社局的职责和交办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