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舶登记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船舶法定配备的操作性手册与文书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受理外国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区船舶)进入本辖区未开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请工作,并上报上级海事机构。
3.按照授权,负责辖区内船员和海上设施工作人员适任资格、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工作、船员服务簿发放及管理、船员专业与特殊培训管理及考试发证工作。
4.负责组织辖区内船舶防台、水上搜寻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违章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按照授权,负责实施辖区内“港口国”管理、船舶安全检查、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查验、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强制引航监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他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等工作。
6.负责辖区内通航环境管理与通航秩序维护工作;按照授权,负责辖区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术状况审核、锚地和重要水域划定、港区岸线使用审核、航行警(通)告发布等工作。
7.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局机关和所属派出机构的海事业务、法制、财务、资产、规费征收、基本建设、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计划装备、科技教育、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承办长江海事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法规规范处、综合计划处、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指挥中心(搜救中心办公室)、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船员管理处、危管防污处、基建装备处、规费征稽处、科技信息处、审计处、党组工作部(组织处)、宣传处、纪检监察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
处室办事机构:
政务中心、船舶交通管理中心、海巡执法支队
派出机构:
重庆江津海事处、重庆朝天门海事处、重庆涪陵海事处、重庆万州海事处、重庆丰都海事处、重庆奉节海事处、重庆巫山海事处、重庆永川海事处、重庆巴南海事处、重庆长寿海事处、重庆忠县海事处、重庆石柱海事处(石柱海巡执法大队)、重庆云阳海事处。
咨询电话:027-82765426
办公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1525号 长江海事局办公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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