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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滕州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整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市科技技术局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关职责,市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反垄断相关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重新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下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市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工作。分析并依法发布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全市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市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消费环境建设,指导滕州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相关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市场监管领域违法案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五)承担反垄断有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按照委托配合实施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承担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和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八)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市特种设备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食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全市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零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负责化妆品经营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二)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督检查和处罚,以及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对计量比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化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七)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合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工作。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和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质量共治和品牌建设。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以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深化标准化改革,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支撑推动质量强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全市商事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促进优化全市营商环境。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全市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全市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市场监管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理顺职责关系,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基层执法队伍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水平。
6.提高服务水平。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相关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全市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大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和利用力度,对政府掌握的知识产权信息资源,除涉及国家经济技术安全的以外,逐步免费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开放。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知识产权服务便利集约高效。
咨询电话:0632—3286011,0632—331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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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工作日) ,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杏花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632-5150333职责:负责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嘉誉商贸城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挂应急科牌子)。联系电话:0632-5583326职责: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交流合作等工作。统筹协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您提供企业年报网上申报、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示、企业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及各种工商登记注册咨询服务,咨询电话如下:1、滕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632-5583326;0632-5972832 (企业年报)2、龙泉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电话:0632-515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