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升级为“天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关功能、性能将有较大优化和提升。届时,主管税务机关将会组织安排纳税人集中培训,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请广大纳税人及时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各办税服务厅通知通告,税务机关将通过以上渠道发布相关通告消息,陆续推送操作指引、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特别提醒:新系统上线后,使用增值税发票扫描认证的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前还需到“天津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签名确认。
天津市税务局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https://fpdk.tianjin.chinatax.gov.cn
你好,请下载这份完整的使用指南!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操作指引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QVeleNVw0yIoNf68U1lGqw
提取码: nvrp
(1)用户使用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脑,在USB接口插入金税盘或者税控盘登录所在省份的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提示:本平台只用到金税盘或税控盘里的身份认证证书功能。另外每次只能同时插入一个金税盘或税控盘,且不要同时插入其它数字证书,如银行U盾等);
(2)首次登录平台时,纳税人可查询确认企业的基本信息,并选择是否设置平台密码和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平台密码设置后纳税人需输入金税盘或税控盘的CA密码(非开票软件密码)和平台密码的双重密码后,进行平台登录。
(3)纳税人可在“抵扣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抵扣勾选”、“发票批量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抵扣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的发票,勾选时支持修改有效抵扣税额;使用“发票不抵扣勾选”、“出口转内销发票不抵扣勾选”功能,对不用于申报的发票进行勾选;在申报期内使用“抵扣勾选统计”功能进行抵扣申请,并在抵扣申请处理完成后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完成签名确认后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对于抵扣勾选、确认签名的操作期为税款所属期,请关注税款所属期的申报截止日期,每个属期内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申请统计、撤销统计、签名确认、撤销签名(未完成申报之前)等操作。
(4)纳税人可在“退税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退税勾选”、“发票退税批量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退税的发票;使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勾选为退税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后将不可撤销;使用“退税勾选统计”功能查询所属月份内勾选为退税的发票的汇总统计表;对于退税勾选、确认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退税勾选统计(准实时),每个自然月内支持多次勾选、撤销勾选操作。
(5)纳税人可在“代办退税勾选”模块中,使用“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发票批量代办退税勾选”功能勾选用于申报代办退税的发票;代办退税勾选即确认,且不可撤销;对于代办退税勾选的操作期为自然月,按照自然月进行代办退税勾选统计(准实时),每个自然月内支持多次勾选操作。
(6)统计功能中的异常发票清单,是勾选确认后变为异常(含作废、红冲,管理状态非正常)的发票,不能作为有效抵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依据,请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7)外综服企业可以在平台完成抵扣、退税、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外贸企业可以在平台完成抵扣、退税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生产企业和非出口退税企业可以在平台完成抵扣发票的勾选、确认业务。
备注:对于扫描认证的发票,在本平台中默认勾选为抵扣用途,企业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勾选,再自行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