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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责
(一) 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全市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落实自治区与市、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市与县(区)分配政策,贯彻落实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 贯彻落实财经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贯彻自治区财 政、财务、会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加强监督。
(三) 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改革完善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指导县(区)财政管理工作和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四) 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 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落实自治区彩票管 理政策和相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 贯彻落实自治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实施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并上报政府财务报告。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政策制度的执行。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六) 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债务的政策和办法。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政策。负责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债券发行等工作。承接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七) 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本级所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代表市 人民政府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 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落实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 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指导县(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保险政策。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社会保险资金(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社会保险资金(基金)收支、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工作。
(十)负责管理市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自治区基建投资有关政策,贯彻执行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参与国有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参与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组织规范会计行为,组织 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 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工作,监测财政运行等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依规处理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 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区)财政关系。贯彻落实好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市、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全面推行 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运用好税收制度改革成果。
1.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 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 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 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政管理职责分工。贯彻落实自治区税收政策,提出加强税收征管的意见建议,并商请国家税务总局西藏日喀则市税务局上报和下发。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执行非税收入国库 集中收 缴等各项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 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日喀则市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计与统计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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