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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行政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下设华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根据《华宁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华发〔2015〕18号)文件通知,加挂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责,形成“两局三中心”格局,单位核定编制17人,现有职工11人,党员7人。设有6个股室(局办公室、业务股和交易中心的综合股、政府采购股、产权交易股、工程建设股)。主要职能集行政审批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协调、监督投诉等为一体,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工作模式。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华宁县行政审批局、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推进全县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及行政权力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四)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职责,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活动的综合监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
(五)负责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运行维护,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化工作。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办文办会、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要、保密、人事、财务、统计、档案、信访、社管综治、资产管理、后勤保障、扶贫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做好局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负责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及考核工作,做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分解立项与督办。完成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与信息技术股。负责落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实体大厅和网上服务大厅建设运行维护。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政务服务的业务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对服务质量和办件效能的监督,受理对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电子政务管理,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项目、网上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维护工作和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三)审批改革与政策法规股。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和建议,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受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的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完成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华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华宁县行政审批局局长、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由副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