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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依法拟订全市有关水务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水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和防洪论证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并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和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
(三)负责按规定权限组织审查水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水务工程招投标备案;水务工程开工备案;指导、监督全市重点水务工程项目建设。
(四)负责统一管理、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市的水务水电基建项目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务工程设施、水域、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河道的综合治理及开发利用。
(五)指导、监督灌区建设、节水改造和以防洪、灌溉、供水为主的水力发电工程以及农村小水电的管理与运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库移民工作。
(六)负责全市城区供水、农村安全饮水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供水设施的审查,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供水行业的服务指标(水质、水管、水压),保障饮用水安全;指导城区供水、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城区中水回用管理和设施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参与城区供水与污水处理价格定价核准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指导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用水定额及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八)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治理;组织全市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管理;按权限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市水务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水事纠纷;负责指导全市水务监察和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水务行业业务经费、设备的调拨和管理,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十一)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与交流;组织或参与指导全市重大水务工程项目对外合作。
(十二)负责全市水务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下属各单位水务队伍的建设。
(十三)负责检查指导各区水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各区水务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l型水库的管理,各区水务部门负责其他小型水库的管理。市水务局负责跨区域河流、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取水、年取水量超过lOOO万立方米的地表水取水许可,各区水务部门负责本区域(不含跨区域河流)河流、总库容在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且年取水量IOOO万立方米以下的地表水取水许可。市水务局负责跨区域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各区水务部门负责审批本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人员编制
市水务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正科级7名,含总工程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新风街42号,
电话:88271904,传真:88364529。
咨询电话:0898-12345转2号键 0898- 38860182/38860783
办公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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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每个周六、周日(不含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相关联的周六、周日) 上午8:20-12:00 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