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等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指导做好养老服务、基层政权建设、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行政区划、地名管理以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做好区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联系、指导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负责建立、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负责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医药等工作。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人才工作相关职责。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各项工作。
(四)拟定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全区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负责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工作,依法承担英雄、英烈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承担退役军人信息统计、核查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工作信息化建设。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辖区兵役登记、征兵和退役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军烈属的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六)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七)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按照党工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委员单位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八)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姓名 |
职务 |
分工 |
李翠玲 |
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 |
主持局全面工作,主持社会事业发展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人民武装方面的工作。 |
徐德山 |
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
分管教育工作处(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城市方面的工作。 |
李来玉 |
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
分管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民武装部)工作 |
任淑凯 |
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
分管民政处(慈善总会高新区分会);负责信访稳定(扫黑除恶)、驻村联系户(精准扶贫)方面的工作。 |
李贞 |
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
分管综合处、社区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民生宣传、为民办实事、对上争取方面的工作;协助李翠玲同志分管党的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 |
程文军 |
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
分管卫生健康处(计生协会);负责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执法)、深化改革、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方面的工作。 |
吴建 |
社会事业发展局主任科员 |
协助徐德山同志分管安全生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负责公交工作。 |
陈伯勇 |
社会事业发展局武装部部长 |
协助李来玉、任淑凯同志分管人民武装、信访稳定、驻村联系户(精准扶贫)工作。 |
辛延志 |
社会事业发展局主任科员 |
协助任淑凯同志分管慈善工作。 |
朱颖丽 |
社会事业发展局主任科员 |
协助程文军同志分管计生协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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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各科室职责及联系电话,综合工作处联系电话:3255627,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信息、宣传、后勤、接待、印章、财务统计、考勤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全局年度、月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督促落实。负责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审核各处室一般性文件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