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职能信息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简称保税区管理局)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浦东新区管理,统筹管理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28.78平方公里)的行政事务。
(一)办公室
负责保税区管理局文秘、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息、督办、外事、接待、信息公开、对外联络、应急、信访维稳及后勤保障相关事务。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负责管理局重大政策课题研究、区域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评估工作。负责区域内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区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力资源处
负责区域各类人才发展环境优化,做好特殊人员(境外、港澳台人员等)就业服务,落实区域劳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企业和员工的劳动关系。负责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域范围内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济发展处
承担区域投资管理制度创新、贸易监管创新、服务业扩大开放创新探索工作。负责功能拓展、总部经济培育、招商育商等总体牵头工作。负责区域企业投资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事项,落实区域境外投资备案管理制度,推动服务业开放项目落地。根据有关规定落实文化市场开放项目的相关许可和管理工作。负责与上级部门及机构协调沟通企业政策需求。配合做好区内企业财政扶持工作。配合开展安全审查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政和金融服务处
协助落实各项金融制度创新工作,推进金融应用;协调引进境内外各类金融机构和交易主体,推动金融服务业扩大开放;协同培育发展面向境内外的多层次金融市场。负责区域年度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和经济形势分析。负责区域内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财力投资项目审批。负责区内企业财政扶持资格的认定和审核工作。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和监督。指导、联系区域统计管理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规划建设和环境管理处
负责区域整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负责区域内规划、土地、房屋管理、建设、市政、民防、卫生(建设工程相关事项)、环境保护、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交通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制定和完善区域财力项目建设管理机制。负责区域财力及市政设施大中修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监管和执法处
承担区域协同监管和管理局法制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共享和服务平台、信用子平台系统开发和应用。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督工作。探索知识产权服务机制。配合反垄断审查工作。负责协助有关立法部门起草、修改区域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指导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区域法制宣传工作。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外高桥保税区办事处
代表管理局协调联系驻区职责机构和开发公司,具体落实或协调落实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相关行政事务。贯彻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组织协调本区域的招商引资、稳商育商、企业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区域贸易便利化和功能拓展推进工作,配合局业务处室落实重点功能推进项目具体任务。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办事处
代表管理局协调联系驻区职责机构和开发公司,具体落实或协调落实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相关行政事务。贯彻落实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组织协调本区域的招商引资、稳商育商、企业服务和营商环境优化工作。负责区域贸易便利化和功能拓展推进工作,配合局业务处室落实重点功能推进项目具体任务。承办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