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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管理的实施细则、办法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劳动力资源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全市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负责对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对全市劳动监察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负责农民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负责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中违纪违规案件。
(四)综合管理全市就业前培训、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拟订实施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负责技能型人才培养、表彰、奖励;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地方分库及数据库的建立;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综合管理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行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督促、检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情况;负责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及登记备案工作;综合管理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指导全市劳动保障争议仲裁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仲裁员、企业调解员业务培训;负责全市辖区内劳动行政复议工作。
(六) 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和社会保险事业机构。贯彻实施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并组织监督检查;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管理、运营的政策;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组织和推动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社会保险的政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
(七) 负责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管理和监督;负责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负责初、中级职业资格审批工作;负责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外的工伤认定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承担企业职工的退休、退职审批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的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非因工伤残程度的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劳动保障统计工作。
(九) 指导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0990-6609105
办公地址: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西100米克拉玛依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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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