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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州州级党政机关实施“三定”工作的意见》(克党委字[2002]19号),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是自治州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县级事业机构。
一、主要职责
受自治州人民政府委托,对州级机关大院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二、具体职责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研究拟定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州级机关大院办公用房、职工住宅的建设规划和基建计划,实行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承担自治州副州级以上领导住宅和家属院的建设、维修管理;负责州级机关周转房的统一管理和售房资金的管理使用;
负责州级机关行政房产、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房产基建、分配维修及租金管理,并组织实施制订其制度和办法;对自治州五套班子国有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能;负责全州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三)负责州级机关工作区、住宅区的规划、道路布局、绿化、美化、卫生管理及水、电、暖、气、照的供应及修缮工作。
(四)负责自治州机关(工作区、住宅区)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全周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六)负责州机关食堂的管理运行工作。
(七)承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张玉萍,联系电话0908-4222905,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及日常工作;负责秘书、文书档案、机要通信、信访、信息、保密及印鉴的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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