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社会资本投资热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适应经济新常态的重要体现。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工商总局于2017年4月10日下发了《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对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作出了部署,湖南省工商局按照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起草制定了《湖南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我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提出了时间表、路线图。
全程电子化登记,是指申请人无需到登记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通过登录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用户注册、身份确认、网上填报登记信息、网上签名提交并上传相关材料,企业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网上核准、发照、归档并予以公示企业登记信息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从而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以及为其他部门提供工商电子化登记信息的数据共享与交换,减少社会公众、市场主体重复提交材料,提高政府审批效率。
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建立覆盖全省、面向社会、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系统具有信息归集、公示、传送和查询四个功能。工商部门归集、公示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信用良好信息、信用不良信息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市场主体办理网上工商登记、报送年度报告、公示资质资格信息。 公示内容作为相关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社会公众可查询市场主体上述相关信息。
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查询的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