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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立峰,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九届中央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73—1976年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农场知青
1976—1978年福建省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
1978—1982年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1984年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4—1984年福建省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
1984—1985年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副主任
1985—1987年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
1987—1990年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1990—1992年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
1992—1993年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
1993—1995年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兼象屿保税区管委会主任、市外经贸委主任(1994.02正厅级)
1995—1996年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6—1998年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2000年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
(1995—1998年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2001年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
2001—2005年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
2005—2007年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7—2009年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2009年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塘沽区委书记
2009—2013年天津市委副书记、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2013—2014年天津市政协主席
2014—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部长级)、党组副书记
2017—201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8— 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中共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九届中央委员。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十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