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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确权、侵权判断标准,依授权负责知识产权申请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拟订全市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办公室、财务室、人事管理室、党务办公室、政策法规室、食品安全协调室、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室、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室、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室、计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室、注册审批室、信用监督管理室、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药品执法大队、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大队、食品执法大队、产品质量执法大队、价格与知识产权执法大队、投诉举报中心(东港市消费者协会)、药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室、执纪监察室;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东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新兴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阳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井子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椅圈市场监督管理所、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下属单位:东港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
三、领导及分管工作
张 双 党组书记、局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主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徐向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分管营商环境总监、两新组织党建专员、党务办公室、人事管理室、执纪监察室、食品安全协调室、价格与知识产权执法大队; 基层联系单位:前阳市场监督管理所、长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汪凤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总监、质量监督总监、信用监督管理室、市场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室、质量发展监督管理室、注册审批室、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大队; 基层联系单位:大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佟金宝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计量与标准化监督管理室、产品质量执法大队; 基层联系单位: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十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熊中文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分管食品生产总监、食品经营总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室、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室、食品餐饮监督管理室、食品执法大队; 基层联系单位: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椅圈市场监督管理所。
单 戈 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分管药品总监、政策法规室、药品执法大队、投诉举报中心 (消费者协会); 基层联系单位:北井子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宋宝文 二级调研员
分管专项督查督导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赵慧庆 四级调研员
分管财务室;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雪峰 一级主任科员
指导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15-96315转1102【传真号码】0415-2812586
办公地址:丹东市元宝区新安街9-8号,【邮政编码】1181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及证件 编号,谭云龙:丹市监字A18138,徐向东:丹市监字A18139,赵慧庆,丹市监字A18141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科室政务服务联系电话,食品流通监管室:0415-7123158,注册审批室:7149026,信用监督管理室:7122975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高峰,党组书记、局长,办公电话:0416-7178668,谭云龙,7552979,分工:分管人事室、党办、经济检查大队;基层联系点:大东分局;指导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