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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贸易处
地址:澳门苏亚里斯博士大马路 中国银行大厦25楼C
总机:00853-28787358
传真:00853-28787191
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贸易处是国家商务部在澳门设立的经贸促进机构,接受国家商务部和中央驻澳联络办的双重领导,负责两地经贸交流有关事宜。
主要职能:宣传国家商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向澳门工商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就两地经贸往来中的事务进行对口联系磋商;参加《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联合指导委员会;开展澳门贸易投资等方面情况的调研;做好两地间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内地供澳门鲜活冷冻商品、粮食及其制粉等大宗商品的稳定供应;支持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工作。
澳门回归祖国19年来,与内地已形成紧密的经贸关系。内地不仅是澳门最大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伙伴,而且是最大的客源地和重要的投资来源地。自2003年内地和澳门签署“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来,连续签署了10个补充协议,不断扩大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2015年,两地签署了《CEPA服务贸易协议》,这是内地首个在全境范围内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为主要方式全面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自由贸易协议,标志着内地全境与澳门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预示着内地对澳门开放将开启全新模式,达到更高水平。2017年12月,为落实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关于推动CEPA升级的要求,内地与澳门新签署了《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通过CEPA,内地对澳门的开放程度不断扩大,并始终保持着内地对外开放的最高水平。
贸易处是国家商务部在澳门设立的经贸促进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参加CEPA联合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配合做好CEPA协议的磋商、签署和落实工作;宣传国家商务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向澳门工商界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就两地经贸往来中的事务进行对口联系磋商;开展澳门贸易投资等方面情况的调研,做好两地间贸易投资促进工作;协调内地供澳门鲜活冷冻商品、粮食及其制粉等大宗商品的稳定供应;支持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工作。
贸易处网站是贸易处面向澳门公众,服务澳门各界的窗口。我希望网站能成为澳门各界便捷、有效获取内地与澳门有关政策法规和经贸信息的渠道,成为增进两地工商界相互了解、促进两地经贸交流合作的桥梁,为两地工商界创造更多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