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商务部部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内设贸管处、综合处两个处室,其中综合处内设办公室。
贸管处负责审核、签发云南省进出口企业的部分进出口许可证。
联系方法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关上关兴路194号万兴花园B9幢
邮编: 650200
电话: 0871-67181299
0871-67180286
0871-67183508
传真: 0871-67181396
综合处负责对云南省外经贸调研工作和行政后勤工作。
商务部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简称昆明特办)是商务部派驻国内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要口岸的重要行政机构之一,是商务部直属司局级单位,实行特派员负责制。
昆明特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商务部同云南省的联系,促进我国商务事业发展和云南省经济发展;负责云南省商务工作的协调和沟通,促进商务部与地方的合作关系。
(二)贯彻执行商务发展政策规划和制度法规,协助做好商务政策的前期调研及后期评估工作。
(三)推动、协助和监督各项商务重点工作在地方的开展和落实,协助推动和完善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组织承办部分商务部在地方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会展活动。
(四)研究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商务基础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负责云南省部分商品出口许可证的签发管理工作。
(六)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配合商务部机关和云南省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相关工作,促进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开展经贸合作。
(七)提供商务政策和业务咨询以及公共商务信息服务。
(八)代表商务部出席、参加云南省有关商务活动。
(九)协助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昆明特派员办事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在云南省的行政派出机构。办事处坚持以履行“协调、调研、沟通、服务、管理”职能为己任,牢固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商务部的工作部署,结合云南省经济发展实际,为云南省的商务事业和各类外经贸、市场流通企业办实事、做好事。办事处全体同志将以努力勤奋的精神、务实公正的态度、严谨廉洁的作风为企业、为边疆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商务体系建设提供优质服务。
商务部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网站是特办工作的一个窗口,欢迎您随时通过它与我们联系、咨询相关业务,并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与水平。
商务部驻昆明特派员办事处各处室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 0871-67181299 ,贸管处:0871-6718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