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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下设两处一室,分别是:办公室、调研处、贸管处。
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50号 江苏国际经贸大厦32楼
邮编: 210001
电话: 025-68130097
传真: 025-68130093
南京特派员办事处成立于1989年,是商务部派驻江苏的机构,负责联系江苏省的商务工作。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落实商务发展政策法规和要求、推动商务重点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和反映地方及企业遇到的问题、做好江苏商务促进工作、为地方和企业提供商务政策咨询、签发进出口许可证等。
我们将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锐意改革创新,切实转变作风,一如既往地秉承商务部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商务事业的宗旨,紧密围绕商务中心工作,立足江苏实际,切实履行好“协调、调研、沟通、服务、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窗口作用,努力为江苏经济建设和商务发展尽一份力量。
南京特办网站是我们与地方政府、企业和关心商务事业的各界朋友们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愿我们的工作和服务给您带来便捷,同时也真诚地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协助我们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一、加强商务部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联系,促进我国商务事业发展和所联系地区经济发展,负责所联系地区经济发展。负责所联系地区商务工作的协调和沟通,促进我我部与地方的合作关系。
二、贯彻执行商务发展政策规划和制度法规,协助做好商务政策的前期调研及后评估工作。
三、推动、协助和监督各项商务重点工作在地方的开展和落实,协助推动和完善国内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组织承办部分商务部在地方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会展活动。
四、 研究地方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商务基础调研和信息报送工作。
五、 负责部分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六、促进区域经济合作发展。配合部机关和所联系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相关工作,促进国内企业与境外企业开展经贸合作。
七、 提供商务政策和业务咨询以及公共商务信息服务。
八、 代表商务部出席、参加所联系地区的有关商务活动。
九、协助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部驻南京特派员办事处各处室政务服务咨询电话,办公室:025-68130097 ,贸管处:025-68130096、68130098(发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