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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长:孙 彤
二级巡视员:朱 莉
二级巡视员:刘华博
二级巡视员:曹凤威
台港澳司下设5个处室,分别是:
(一) 综合处
(二) 政策处
(三) 台湾处
(四) 港澳处
(五) 交流处
台港澳地区是祖国大陆对外开放最重要的桥梁和平台,是大陆最大的境外投资来源地、境外投资目的地和主要的贸易伙伴。2003年以来,内地和香港、澳门先后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英文简称CEPA)及其补充协议,将两地间的开放合作提升至更高水平。2010年签署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简称ECFA),更标志着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站上新起点,迈入以制度化合作为特征的新阶段。目前,大陆和台港澳地区之间的开放合作已形成以贸易和投资为基础,机制化合作为特征,相关经济领域不断相互开放、借鉴和融合的格局。
作为商务部对台港澳地区经贸政策的主管司局,我们衷心希望通过本网站更好地为地方商务部门、企业和台港澳工商界服务,成为加强政府与企业、行业组织沟通的桥梁,为密切大陆与台港澳地区的经贸关系,促进两岸四地共同繁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