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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科委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科技发展、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全国科技创新建设相关工作。
2.统筹推进本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承担科技体制改革相关工作。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筹建、管理及服务,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3.推进本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提出科技发展战略建议。提出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4.贯彻落实北京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牵头组织本区国家实验室培育建设,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组织开展本区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统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配合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牵头建立健全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征得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科技金融相关政策,开展科技金融促进工作。
7.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拟订本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服务业、科技促进城市和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政策及措施。
8.牵头本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9.拟订本区科技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和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的工作要求。承担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创新调查和科研成果报告工作。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0.推进本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统筹全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
11.协同相关部门拟订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配合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12.配合做好科技领域区域合作、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13.落实本市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推进国际技术转移。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与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做好科技外事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科委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报北京打造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世界科技强国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加强本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咨询电话:010-81496070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科技项目促进科根据相关科技政策,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等科技单位与项目的申报、认定、评审工作;负责科技项目引进对接工作;落实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资金管理等工作,为项目落地提供支持;负责科技发展政策与相关产业政策宣传工作;落实“两区”建设相关任务;负责“科技创新中心”“三城一区”协调、联络、服务等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单位职责:受区科委委托,承担顺义区技术转移体系相关工作;开展相关调研、供需对接、专项组织等工作,系统推进本区科技成果转化落实相关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单位职责:承担区内专利技术的申报、实施与开发工作;整合驻区资源,组织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顺义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综合业务科政务服务电话:010-69442523 传真:69449347 负责资源配置与管理相关工作,根据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和经费合理配置的建议。研究提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方面提出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顺义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政务服务电话:010-69443483 传真:69449347 负责机关日程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负责信息、宣传、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安全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地方志、年鉴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