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就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向区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拟办意见。
(二)负责区政府各类重要会议的计划安排、议题协调、会议纪要撰写等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
(三)负责新区实事项目立项,制定实事项目计划,协调和督促各实事项目推进。
(四)负责收集并及时向市政府、区政府领导报送新区重要政务信息。负责与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五)负责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六)负责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工作要求的跟踪、督办。
(七)承办市人大代表相关建议和市政协相关提案;分办、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向市政府、区委的重要报告,组织起草区政府工作报告和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区性会议上的讲话稿以及区政府其他重要文稿。
(九)负责对浦东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专题调研,提出政策建议或咨询。负责强化智囊库功能,发挥决策、参谋、咨询作用。组织政策研究成果的交流。
(十)负责提出区政府每周工作安排和区政府领导参加重要会议、接待、活动以及邀请新区区委、人大、政协领导同时参加的建议意见。提出县以上各级政府代表团访问、考察(视察)浦东的安排方案并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管理区政府系统的全区性大型活动。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区外事工作。协调处理本区涉外事件,做好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本区党政机关人员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访申请,负责本区因公证照的归口申办及管理。负责本区相关单位对外邀请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审批本区相关单位接受外国人捐赠事项申请。负责本区外国友好人士的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本区涉香港澳门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参与区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项目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协调和归口管理本区范围内、政府间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参与区政府重大涉外合作项目的联络、协调和跟踪。负责本区筹办的国际会议的报批和参与国际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收集、汇总和研究国际重要政治、经济信息及本区外资企业有关情况。
(十三)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委托单位账务管理和财务预决算。负责区政府及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和日常办公设备、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区机关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区级机关重要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级机关办公大楼的安全保卫、防汛防台及消防、环境卫生工作,区级机关水电煤通讯等设备的保障。负责本区四套班子领导的有关后勤服务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本区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企业到各地投资与合作。协调组织为中央和各地在本区企业服务。联系协调市政府驻外省区市办事机构和各省区市驻沪办事机构、社会团体等。负责相关代表团来访接待工作。
(十六)负责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其他省市驻京办和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联系沟通。协同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本区在涉及国家重大项目、重大改革中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加强驻京信息搜集整理报送,承担本区及相关委办局领导赴京办事的联络接待工作。
(十七)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政务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智慧政府建设。牵头制定本区电子政务、数据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统筹规划本区政务云、政府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数据资源采集、管理和共享开放工作,统筹推进公共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十八)负责落实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视察、调研、考察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的协调安排及接待工作,负责涉及自贸试验区的外事团组有关接待工作。组织开展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涉外合作项目的协调推进,以及与国内其他区域的合作交流工作。负责自贸试验区官方网站和媒体渠道的建设维护工作。
(十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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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府办公室领导分工及联系电话,浦东新区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府办主任、外事办主任:刘宇青,联系电话:021-58788388转,领导分工:主持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监管与预警处(行政审批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领导:何瑛(处长)、李珂(副处长) 联系地址:云山路1080弄1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55200-6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