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驻区机构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的通知》(沪编[2015]503号)和新区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沪浦编[2016]6号)精神,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划归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管理,整合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分局(以下简称“保税区分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机构。保税区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规定如下:
一、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以及价格检查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负责保税区内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检查等有关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事务。
二、 机构设置
保税区分局下设6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法制科)、信用建设科(综合业务科)、综合监管一科、综合监管二科、综合监管三科、注册许可科。
一、办公室(法制科)。负责文电、信息、统计、保密、后勤保障及日常行政服务管理工作;牵头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政风行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党建及工青妇、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案件综合管理,负责案件审核工作;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信用建设科(综合业务科)。负责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及信息引导,依法加强企业信息公示、推进信息共享,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完善信用监管体制,探索监管方式创新;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相关工作;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综合监管一科。负责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检查等有关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事务;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 综合监管二科。负责浦东机场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检查等有关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事务;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监管三科。负责洋山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价格检查等有关行政管理和监管执法事务;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 注册许可科。负责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相关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