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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086《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应退税额计算表》
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应退税额计算表
所属期: 年 月
纳税人名称(公章):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吨、元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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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石脑油 |
燃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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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 |
进口 |
国产 |
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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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退税数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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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退税额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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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已退税额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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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应退税额 |
4=2-3(且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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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声明:申报的内容真实、可靠、完整。如有虚假,本纳税人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经办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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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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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油退税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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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本期应退税数量 |
本期应退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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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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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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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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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劳务税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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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油退税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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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
本期应退税数量 |
本期应退税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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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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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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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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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劳务税管理部门意见: 负责人: (公章) |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表单说明】
1.本表为A4纸。
2.此表企业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对进口油品提出初审意见后转交海关退税一份。
3.本表第1行“累计应退税数量”项的“石脑油国产”数据应等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第33行“申请退税的含税油品数量”项的“石脑油”累计数的国产数量;“累计应退税数量”项的“石脑油进口”数据应等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第33行“申请退税的含税油品数量”项的“石脑油”累计数的进口数量;本表第1行“累计应退税数量”项的“燃料油国产”数据应等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第33行“申请退税的含税油品数量”项的“燃料油”累计数的国产数量;“累计应退税数量”项的“燃料油进口”数据应等于《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第33行“申请退税的含税油品数量”项的“燃料油”累计数的进口数量。
4.本表第2行“累计应退税额”项数据等于“累计应退税数量”乘以单位税额,石脑油单位税额:1385元/吨,燃料油单位税额:812元/吨。
5.本表第3行“累计已退税额”为本年度主管税务机关或进口地海关办理的累计已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