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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扬州市科学技术局
邮 箱:yzkjj07@126.com
联系电话:(0514)87347583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
扬州市科学技术局(扬州市知识产权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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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574号)和《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办发〔2010〕11号),设立扬州市科学技术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扬州市知识产权局”牌子,正处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牵头拟订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研究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工业、农业和社会事业的科技进步。 (二)组织编制全市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科技统计监测,参与技术创新能力评价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科技支撑、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协调推动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科技计划的编制与管理。 (四)指导重大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联系驻扬高校和科研单位。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培育工作,指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建设。 (六)牵头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产学研活动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七)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八)负责扬州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九)参与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拟订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制定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工作,积极引进国外科技成果和人才。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拟订本市知识产权相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设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十二)研究和协调全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专利申请、统计和资助工作;对专利代理机构、专利资产评估机构的设立进行管理、协调;负责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工作,推动科技拥军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