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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洽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各项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大兴安岭地区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51-12366,0457-2141298
办公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路351号 邮政编码: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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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冬令时: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咨询电话:0457-2884577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振兴街68号 漠河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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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57)2883981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中华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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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08:30-11:3014:00-17:30(夏)(冬天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漠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入口网址及办税服务厅地址和纳税咨询电话,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西林吉镇金沟街1号电话:0457-2883511网址:http://www.95ye.com/shop/15259.html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夏 下午2:00-5:00冬 周六(上午8:30-11:30)主要职责:综合业务、代开发票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