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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辽宁省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大石桥市地方税务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大石桥市镁都大街西段35号,联系电话:0417-6956969;设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繁荣大街办公区,办公地址为大石桥市繁荣大街新开路东段,联系电话:0417-5806018。办税服务厅地址:大石桥市镁都大街西段35号,办税服务电话:0417-6956917。
原辽宁省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大石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合并,合并后名称变更为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为大石桥市繁荣大街新开路东段,联系电话:0417-5806045。原辽宁省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大石桥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统一由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稽查局承接,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一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大石桥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和站前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日常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局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局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局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和站前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417-6658666,0417-2859064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邮编:115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大石桥市税务局涉税投诉举报及纳税服务电话,大石桥局纳税咨询纳税服务投诉电话:0417-6956917,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责任部门:大石桥第一分局,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0417-6956913
大石桥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入口及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地址:大石桥市青花街道办事处金地花园小区电话:0417-6956951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报验登记、税种登记、资格认(核)定、申报方式确认;负责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和发票管理工作;负责金税发行、报税稽核、数据比对;负责各种事项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