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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察隅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成立。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办税和群众办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察隅县布达拉路3号
联系方式:0894-5438656
邮政编码:860600
国家税务总局察隅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恵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林芝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费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承办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察隅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察隅县布达拉卡3号电话:0894-5438656办公时间:夏季上午9:00—12:00 下午15:30—18:00 冬季上午9:30—12:30 下午15:30—18:00主要职责:办理辖区内涉税事项,包括信息采集;发票发售、验旧、代开、认证;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完税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纳税咨询、提供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