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担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县(市、区)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承担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办上级税务局下发风险应对任务的整合和推送;承担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3.金秀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金秀镇、长垌乡、罗香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桐木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桐木镇、大樟乡、三角乡、六巷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头排税务分局。承担辖区内(头排镇、三江乡、忠良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咨询电话:0772--4263100,0772-6686208
办公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公德路8号邮编:545799电话:0772-6212505二、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37号(金秀县政务中心一号厅)邮编:545799电话:0772-6212273
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金秀县桐木镇桐惠路184号电话:0772-6351356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夏季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时间)主要职责: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退(免)税、投诉受理、纳税咨询、税法宣传等涉税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