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国家税务总局象州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来宾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1.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承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承担本县重点税(费)源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3.象州税务分局。承担象州镇、寺村镇、运江镇、妙皇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4.石龙税务分局。承担石龙镇、马坪镇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5.罗秀税务分局。承担罗秀镇、大乐镇、水晶乡、中平镇、百丈乡一般税(费)源的管理、风险应对和服务等工作。
咨询电话:0772--4263100,0772-6686208
办公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09号 ;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象州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象州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地址:象州县象州镇教育路中段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72-4363191、0772-4369988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7:30(夏季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7:00(冬季时间)主要职责: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出口退(免)税、投诉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