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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原北屯国家税务局、北屯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合并成立为北屯新税务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已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现将北屯新税务机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
办公地点:北屯市林茵街1515号(原北屯地方税务局办公区)
联系电话:0906-3371612
国家税务总局网址:;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网址:;
北屯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北屯税务局(以下简称“北屯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 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 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 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督察。
(十二)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咨询电话:0991-12366,0991-8811200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97号(原新疆国税局办公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北屯市税务局涉税投诉举报及纳税咨询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 0906-3360022,接受纳税人对于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税务机关进行的投诉。接听时间:工作日 10:30-13:30, 15:30-19:00
北屯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新疆北屯市博望东街1627号综合业务、代开发票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等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0906-337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