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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合并为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并于2018年7月5日挂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名称开展工作,原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挂牌后,原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承继,尚未办结的事项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证件、资格、证明效力不变。
三、原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承担的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行政相对人等对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系统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普洱市国家税务局、普洱市地方税务局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六、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挂牌后,由原云南省国税局、云南省地税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云南省国税局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七、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八、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办公地址设在普洱市思茅区林源路16号。
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普洱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预约电话及电子办税资料传递邮箱,国家税务总局普洱市思茅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预约电话号码:0879-2125150,国家税务总局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预约电话号码:0879-3320199
景洪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景洪市税务局政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国际会展中心电话:0691-2564890办公时间:上午8点-12点;下午15点-20点主要职责:全职能办税服务厅
普洱市思茅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石龙路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一楼电话:0879-2125150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主要职责:综合业务、代开发票业务、简单业务、发票发放业务、出口退税业务
景东县税务,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东县建设路27号电话:0879-6221013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主要职责:报告类、备案类、证明类、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二手房交易征收、出口退税、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收入征收
西盟县,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西盟县兴盟路334号电话:0879-8343590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管户的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费申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负责对领用的各种税费缴款书、完税证明等票据管理和监控;负责信息确认、发票领用、发票代开
澜沧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建设路565号电话:0879-3087815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管户的登记办理、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税收宣传咨询;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费申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负责对领用的各种税费缴款书
孟连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县海关路19号电话:0879-8726685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江城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勐烈镇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879-3721214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主要职责;负责全局管户的登记办理、优惠办理、证明办理、税收宣传咨询;纳税申报和社会保险费申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负责对领用的各种税费缴款书、
镇沅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金山路10号电话:0879-5813192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景谷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县江东开发区芒东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879-5228799;0879-5221199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墨江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太阳路4号电话:0879-4231073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宁洱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宏远路31号电话:0879-3231233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