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红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和红河工业园区管委会、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付媛媛(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局长)
付媛媛,女,汉族,1976年10月11日出生,云南蒙自人,200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7年1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地方税务局鸡街分局征管员(20000101任科员);2002年3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科员;2003年4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科科员;2008年5月起任云南省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科副科长;2010年7月起任云南省红河州地方税务局规费管理科科长;2018年9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科长;2020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科科长、一级主办;2021年4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办。
主持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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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林,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云南蒙自人,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1989年3月在35108部队31师应征入伍(战士);1992年1月起历任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税务局新街税务所工人、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税务局南溪税务所工人;2005年11月起历任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长、税政科科长、办税服务厅主任;2016年12月起历任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8年7月任河口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河口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9年10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21年6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主办。
分管办公室、税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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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社保(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
周社保,男,彝族,1967年12月出生,云南石屏人,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1990年7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垤玛税务所任会计;1992年11月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甲寅税务所任出纳;1993年9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税务局阿扎河税务所任会计;1994年7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阿扎河税务所历任会计、副所长(主持工作);1998年2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城区分局任副分局长、科员;1999年4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监察科任科员;2003年12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任主任;2008年1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迤萨税务分局任分局长、副主任科员;2012年1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税政科任科长、副主任科员;2016年5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2018年7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18年10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2020年7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三级主办;2020年8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2021年4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县税务局二级主办;2021年6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二级主办。
分管党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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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蜀玲(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局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蜀玲,女,汉族,1987年8月出生,四川岳池人,200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9月起在福建省福州大学读书;2010年8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试用期;2011年8月在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国家税务局办公室科员;2013年11月起任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科员;2016年2月起任云南省红河州屏边县国家税务局玉屏税务分局副分局长、科员;2016年12月起在云南省红河州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科员;2018年9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科员;2019年6月起在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一级行政执法员;2021年6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工业园区税务局局领导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分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和征收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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