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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国家税务总局龙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龙南县税务局”)挂牌后税收业务有序衔接、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和个人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需要向县级税务机关检举的,可采用书信、互联网、电话、来访等形式,向龙南县税务局稽查局检举。龙南县税务局稽查局办公地址:龙南县金水大道66号;受理部门: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797-3527756。
二、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分局、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一分局、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三分局、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四分局、原龙南县地方税务局五分局、暂以龙南县税务局名义对外执法和服务,办公地址各自暂保持不变。
国家税务总局龙南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龙南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电话:0797-3527784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