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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统一部署,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将省级及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7月20日,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国家税务局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成立新的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规范化简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新机构办公地点: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南路7号赣州开发区财税中心
邮编:341000
电话:0797-8163612
涉税咨询电话:0797-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机构职能 |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训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税务局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地址及纳税服务电话,地址:赣州经开区金兰路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东楼电话:0797-8163605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