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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第二税务所、金清税务所于2018年10月30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承继原台州市路桥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原台州市路桥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邮政编码:318050。
二、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承继原台州市路桥区国家税务局、原台州市路桥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办公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邮政编码:318050。
三、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金清税务所承继原台州市路桥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二科(金清)、原台州市路桥地方税务局金清税务分局的职责和工作,启用新的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金清税务所办公地址: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工业路150号,邮政编码:318058。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第二条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及联系电话,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路桥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商海街办税服务厅0576-82430047台州市路桥区金水路1号所有业务(房地产交易、耕地占用、车辆购置相关涉税业务除外)夏令时(8:30-12:00 14:30-17:30)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